转华中师范大学保卫处关于现实表现情况(无犯罪记录)政治审查办理流程的通知:
原文链接:http://bwc.ccnu.edu.cn/info/1023/4033.htm
以下为正文:
根据辖区公安机关的最新要求,需要派出所开具“无犯罪记录”证明的同学需准备如下材料:
1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用人单位要求提供“无犯罪记录证明”的“单位联系函”(需写明所开证明的用途,如教师入职、单位入职等)。
3、学生证、毕业证等证明学生身份的材料。
学生可凭上述材料直接到洪山公安分局马房山派出所办理“无犯罪记录证明”,联系人:马房山派出所陈警官(手机18971105465)。
今后此类情况无需学院及保卫处开具其他证明。
附件:洪山公安分局马房山派出所办理“无犯罪记录”需提供材料